中新網成都1月19日電 (付敬懿殷櫻)近年來,廣場舞已成為中國公共文化生活的一道風景線,但隨著而來的噪音擾民也帶來了不少糾紛。在四川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期間,四川政協委員、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劉忠傑的提案《關於解決廣場舞音響擾民問題的幾點建議》引來不少委員關註。
  從成都居民嫌廣場舞擾民,樓上住戶往下扔數十個水袋進行“空戰”;再到中國大媽在紐約布魯克林的日落公園排舞,由於音樂擾民,領隊被警方銬走……廣場舞引發民眾之間的矛盾值得思考。
  “廣場舞現象一直是城市管理者思考的問題,在民眾娛樂的同時盡可能不影響他人。”劉忠傑建議,要有序引導廣場舞,同時加以規範。例如廣州就有對廣場舞開展的“四個限定”,在限定的區域、時間、人數、音量內,讓人們在廣場上盡情的玩樂、鍛煉,但不讓其無限額擴大,保障城市廣場有序。劉忠傑希望這種模式能在全國推廣。
  據劉忠傑介紹,在四川達州市一廣場,如果分貝持續超標8分鐘,廣場的公用電源將會切斷,只有等執法人員考察現場情況後於才會恢復用電。方案實施兩個月後,市民們也逐漸接受此規定。
  此外,社區文化正慢慢成為老年人生活的調劑品,社會也常組織相關比賽。劉忠傑表示,可以鼓勵開展更多社區文化,將廣場舞這種新形式引導成一種有組織的社區文化,形成一定規範,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放任自流。
  “老有所養、老有所依、老有所樂,這是老百姓的一種權利。”劉忠傑表示,老人們辛苦一輩子,退休後才有了空閑時間,鍛煉身體交朋友是非常好的形式。“現在很多老人都將此當成一種精神寄托。”
  但由於廣場上大量人員聚集,存在較大安全隱患,同時廣場上的噪音嚴重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,常引發市民間的矛盾。劉忠傑表示,這種好的形式必須要有規範的辦法來平衡。(完)  (原標題:四川政協委員建議:廣場舞“放任自流”要規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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